预试讲是师资培养的重要环节之一,通过预试讲,可以了解教师对教材内容的理解与掌握程度,了解教师组织教学的能力与水平。为保证教学质量,结合实际,特制定教师预试讲制度。
一、预试讲对象
1.新进教师;
2.拟申请承担新开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
3.拟申请承担本科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
二、预试讲工作组织程序
1.学院预试讲工作每学期集中安排1次,原则上在学期末受理、安排本院教师的预试讲工作;
2.由申请预试讲的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好申请表,交至教研室;
3.教研室签署好意见并汇总后交至学院教科办;
4.学院教科办根据申请情况做出工作安排,并提前一周通知教研室做好准备工作;
5.申请预试讲的教师按照要求做好预试讲准备,并按照要求提前到达预试讲指定地点。申请预试讲教师超过3人,须经抽签决定预试讲的先后顺序;
6.学院教科办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由5名(含)以上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预试讲听课小组,进行集体听课。
三、预试讲工作相关规定
1.申请预试讲的教师要在学院统一安排的预试讲之前2天内提交备课笔记或讲稿;
2.预试讲包括说课和讲课两个环节,其中说课5分钟,讲课时间15分钟,申请预试讲的教师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试讲内容;
3.预试讲听课小组专家负责现场审查预试讲教师提交的备课笔记或讲稿,听取预试讲教师备课情况的汇报,考查其对教学大纲、教学内容理解的准确性、深度、广度等;
4.预试讲听课小组专家应从教学素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几方面全面考查预试讲教师的讲授水平,并根据预试讲教师的现场表现做出通过或不通过的结论;
5.学院教科办负责将听课小组专家的统一通报给教研室,教研室负责将结论告知申请预试讲的教师本人;
6.预试讲不合格者,需重新申请并通过预试讲听课小组专家的考评;
7.预试讲不合格者,教研室不得安排相关课程主讲任务。
本制度由学院教科办负责解释,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